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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 上午试卷 综合知识
第 39 题
知识点 电子支付   跨行电子资金划拨系统  
章/节 电子支付系统  
 
 
电子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客户兑现电子货币或结算需求时,就会面临( )。
 
  A.  信用风险
 
  B.  流动性风险
 
  C.  欺诈风险
 
  D.  操作风险
 
 




 
 
 
知识点讲解
· 电子支付
· 跨行电子资金划拨系统
 
        电子支付
        利用电子商务进行交易必然会涉及到支付,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点。在电子支付的法律关系中,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有:在电子支付中当事人需要共同遵守的规则;为保证电子支付的顺利进行所制定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电子支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电子货币的法律地位;支付中的争议解决办法;支付的风险和责任划分;分担制度的规定等。
        网络电子支付方面的立法也应对电子支付本身易引发的风险进行防范。如软件开发和设计风险,系统奔溃风险、操作不规范风险、黑客侵入风险、计算机病毒危害风险等。电子商务立法也需从法律上确认风险承担,严惩违法侵入者,配合技术发展,增强电子支付当事人的自我防护能力。
        我国电子商务法中也对电子支付进行了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的义务进行逐项规定,以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是同时也要求用户应核对支付指令,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等安全工具、发现盗用及时通知服务提供者等义务;同时明确了当发现因使用电子支付而造成损失时用户和电子支付服务者责任的界定原则。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立法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国际上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各国均适用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由于电子商务本身具有超越国界的特征,要求电子商务法律不仅要适合自己国家的发展情况和需求,还要与国际普遍接受的原则和法律规范相协调。而且,在电子商务法律建设中需注意留有余地,不宜过分严格和具体琐细,要在保护合法经营、保障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给企业创新留下发展的自由空间。同时,也应更多的依靠行业自律、鼓励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使这一科技手段能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福利与便利。此外,在电子商务法律建设中,既要通过制定新的法规来完善立法,也要考虑电子商务中的新问题,对传统立法做出必要的调整,构建符合现实需要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跨行电子资金划拨系统
        对于经常进行大额支付的生产或流通企业、证券和外汇交易商来说、由于它们用作支付的金额一般较大,支付频率高,支付人与受支付人的资金结算账户又往往处于不同的银行,而且法律一般也不允许它们通过现金进行支付。对这类支付,比较理想的方式是通过跨行电子资金划拨系统进行处理。
               跨行电子资金划拨的当事人
               跨行电子资金划拨是一种以联行电子支付系统为技术依托,实现不同银行间实时资金转账的电子支付方式。它通常涉及以下几方当事人:
               (1)付款人。一般是电子支付整个流程的发起人,《美国统一商法典》称之为“发端人”。付款人多数情况下是一定的组织实体,但也不排除自然人,是在整个电子支付活动中第一个发出资金支付指令的人。
               (2)付款人银行。一般指付款人的开户行,付款人在该银行开立有存款账户,所支付的款项由该账户中的存款扣付。
               (3)中介银行。它是联系付款人银行与受款人银行的银行。付款人银行与受款人银行一般在其处设有结算账户。中介银行是电子资金划拨系统的提供者,在电子资金划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中国人民银行在跨行电子资金划拨中就扮演着中介银行的角色,它负责向各商业银行提供全国性的电子支付系统,即“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该系统集金融支付、支付结算、清算服务、金融经营管理和货币职能于一体,将我国各商业银行内部的支付网络系统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跨行电子资金划拨提供高效的服务。
               (4)受款人银行。与付款人银行相对应,受款人银行一般是受款人的开户银行,为受款人接受付款人的支付,并将支付款项划入受款人账户。
               (5)受款人。受款人是支付款项的受领者,在与付款人的关系中一般处于债权人的地位,其债权因受领支付款项而消灭。受款人多数情形下是一定的组织实体,但也不排除自然人作为受款人,本书也称为商家,是在整个电子支付活动中收取资金的受益人,资金按指令被划拨至受款人处,则一个电子支付过程结束。
               跨行电子资金划拨的基本流程
               (1)付款人向付款人银行发出支付指令,这是跨行电子支付的第一步。支付指令可以纸质形式作出,如填写付款人银行的格式单据,也可以电子形式作出。当前银行电子化的趋势是以电子形式发出支付指令,即付款人通过特定的终端设备(如支付密码器、计算机等)形成支付指令,进行签名和加密后传送至付款人银行。付款人银行接收支付指令后,对支付密文进行解密和验证。
               (2)付款人银行接受支付指令后,即按指令指定的金额借记付款人的账户,然后根据付款人的支付指令签发一项电子支付指令,通过中介银行提供的通信系统传输至中介银行。
               (3)中介银行接受付款人银行的支付指令后,将支付金额借记付款人银行账户,同时贷记受款人银行账户,然后向受款人银行发出电子支付指令。
               (4)受款人银行接受支付指令后,即将支付金额贷记受款人账户并向受款人发出收账通知。若受款人没有银行账户,则向受款人发出取款通知。银行通知签发后,整个电子资金划拨过程结束。
               在上述整个资金支付过程中,电子支付指令的传输完全是密文传输,以保证支付安全,并且多数环节是电子划拨系统自动化处理,因此电子资金划拨安全即时,是处理大额款项支付的理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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