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科目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2015年下半年 上午试卷 综合知识
第 43 题
知识点 承建单位   准备阶段  
关键词 进度计划  
章/节 进度控制  
 
 
承建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的依据之一是( )。
 
  A.  实施人员需求计划
 
  B.  实施资源需要计划
 
  C.  实施任务委托合同
 
  D.  项目监理规划
 
 




 
 
相关试题     进度控制的内容 

  第70题    2017年下半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 ),可以使相关人员及时了解项目组在每个阶段所完成的工作、与项目合同和计划相吻合(或偏离)的情况、遗留问题以及建议等。

  第49题    2016年下半年  
监理工程师实施进度控制工作细则中所包括的内容有(49)。

  第50题    2019年下半年  
为合理有效地控制项目建设进度,监理工程师应在项目的( ),对建设合同所涉及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周期做出详细说明,以便建设单位做出合理安排,同时用以指导、验收承建单位的设计和施工工作。

 
知识点讲解
· 承建单位
· 准备阶段
 
        承建单位
        负责具体实施的承建方应该有自己的项目管理,监理方代表项目建设方对承建方提出的工程计划进行监督和协调,对一些关键点进行控制。这些关键点主要属于进度、资金及质量的范畴,但不能涉及管理细节。工程项目管理主要以承建方为主,并强调在项目中组织并制定相关计划。
        在一个大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承建方可能有多个,比如硬件提供商、软件开发商和系统集成商等。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专业化能促进生产效率和提高生产质量,故而承建方常常分解成一定的层次结构,如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从而使一部分人或企业专注于项目管理的科学化。
        从市场的角度看,总承包商既是买方又是卖方;从工程合同的角度来讲,他既要对建设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又要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商进行管理并履行义务,所有的主合同都会限定总承包商可以分包的最大范围。总承包商只能将某些具体的工程施工分包给分包商,但不能分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商不能期望通过分包逃避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作为分包商,一般情况下不与建设方直接发生合同关系。分包商只接受总承包商的统筹安排和调度,它只对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合同内规定的责任并履行规定的义务。
        如果总承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则应该赔偿分包商的经济损失;分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并造成建设方对总承包商的罚款或制裁,则分包商应该赔偿总承包商的损失。分包商是从总承包商处按分包合同索回其应得部分的,如果总承包商无力偿还债务,则分包商也同样蒙受损失,因此分包商的利益通常与总承包商的利益密切相关。
 
        准备阶段
        项目准备阶段,监理进行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参与招标前的准备,协助编制本项目的工作计划。
        (2)协助分析项目内容和周期,提出安排工程进度的合理建议。
        (3)对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周期等做详细的说明,建议建设单位做出合理安排。
        (4)对招标书中的工程实施计划及其保障措施提出建议,并在招标书中明确规定。
        (5)在协助评标时,对投标文件中的进度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更多复习资料
请登录电脑版软考在线 www.rkpass.cn

京B2-20210865 | 京ICP备20200400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2051号 | 营业执照
 Copyright ©2000-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软考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