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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 上午试卷 综合知识
第 63 题
知识点 合同违约   监理单位  
关键词 监理  
章/节 合同管理  
 
 
监理单位在处理双方违约过程中,应当本着(63)的原则,积极协助、配合双方解决违约纠纷。
 
  A.  公正、公平与合理
 
  B.  保护承建单位利益
 
  C.  公正、保密与快速
 
  D.  保护建设单位利益
 
 




 
 
相关试题     合同违约的概念、起因和处理办法 

  第63题    2016年下半年  
对合同违约理解正确的是(63)。

  第61题    2012年上半年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61) 。

  第61题    2016年下半年  
在订购80箱五类双绞线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供货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了60箱五类双绞线并就剩余20箱五类双绞线向采购方发出了继续发货通知,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采购方对此发货通知未给予任何答复..

 
知识点讲解
· 合同违约
· 监理单位
 
        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是指与信息系统工程合同有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合同违约的情况一般有三种,即建设单位的违约、承建单位的违约以及不可抗力的违约。
        监理在处理合同违约的过程中,应在认真听取有关各方意见、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解决方案。具体来讲,应做到以下三点。
        (1)防患于未然,在监理过程中及时提醒有关方面,尽量防止或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
        (2)处理合同违约时,应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全面收集有关资料,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约定为准绳,公正、公平、合理地提出处理方案。
        (3)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费用损失的金额及延误工期的天数,配合双方解决好合同违约问题。
 
        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方服务于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的建设方与承建方。接受建设方委托后,监理方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监督者,所执行的原则是使工程承包合同成为“平等条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和工程款支付的签认者,所执行的原则是等价交换。因此监理方是为双方的利益服务的,而不仅仅为委托方服务。
        根据工程监理的深入程度不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分为如下三种。
        (1)咨询式监理。只解答用户方就企业信息化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其性质类似于业务咨询或方案咨询。这种方式费用最少,监理方的责任最轻,适合于对信息化有较好把握,并且技术力量较强的用户方采用。
        (2)里程碑式监理。将信息系统的建设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结束都设置一个里程碑,在里程碑到来时通知监理方进行审查或测试。一般来讲,这种方式比咨询式监理的费用要多,监理方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里程碑的确定需要承建方的参与,或者说监理合同的确立需要开发方的参与,否则就会因对里程碑的界定不同而引起纠纷。
        (3)全程式监理。一种复杂的监理方式,不但要求对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里程碑进行审查,还应该派相应人员全程跟踪并收集系统开发过程中的信息,不断评估承建方的开发质量和效果。这种方式费用最高,监理方的责任也最大,适合于那些对信息系统的开发不太了解且技术力量偏弱的用户采用。
        监理单位的主要作用如下。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以帮助建设单位更合理地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并合理且客观地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监理由独立的第三方依据相关技术标准来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这样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质量更能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监理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技术标准,遵循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对信息系统建设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即在确保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和投资。监理单位要帮助建设单位对工程有关方面控制进行再控制,对承建单位项目控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有许多问题存在争议,双方都希望由第三方在工程的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及维护等各个阶段的效果都给予公正、恰当且权威的评价,这就需要监理单位来协调和保障这些工作的顺利进行。
        (3)由于建设单位在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普遍存在缺乏人才和经验不足的问题,实践证明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对于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和建设水平是无益的。通过第三方的专业服务,帮助建设单位对项目实施控制,并对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都做出约束,是监理作用一个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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