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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 上午试卷 综合知识
第 63 题
知识点 合同违约  
关键词 合同  
章/节 合同管理  
 
 
合同违约理解正确的是(63)。
 
  A.  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不属于违约
 
  B.  违约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C.  违约责任方只能是合同当事人一方
 
  D.  违约责任方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
 
 




 
 
相关试题     合同违约的概念、起因和处理办法 

  第60题    2012年上半年  
下列不属于违约的变更是(60)。

  第61题    2011年上半年  
当合同中未对违约条款做出相应规定时,下列情况(61)不属于违约。

  第61题    2012年上半年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61) 。

 
知识点讲解
· 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是指与信息系统工程合同有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合同违约的情况一般有三种,即建设单位的违约、承建单位的违约以及不可抗力的违约。
        监理在处理合同违约的过程中,应在认真听取有关各方意见、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解决方案。具体来讲,应做到以下三点。
        (1)防患于未然,在监理过程中及时提醒有关方面,尽量防止或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
        (2)处理合同违约时,应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全面收集有关资料,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约定为准绳,公正、公平、合理地提出处理方案。
        (3)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费用损失的金额及延误工期的天数,配合双方解决好合同违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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