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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 上午试卷 综合知识
第 33 题
知识点 承建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三方关系   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  
关键词 监理   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  
章/节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概念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三方(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均采用的方法。在信息系统项目管理要素中,由建设单位重点实施的是( )。
 
  A.  合同管理与文档管理
 
  B.  成本管理与进度管理
 
  C.  立项管理与验收管理
 
  D.  采购管理与外包管理
 
 




 
 
相关试题     监理基础 

  第25题    2016年下半年  
监理应按照“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维护(25)。

  第36题    2010年上半年  
下列建设单位权力可以由监理机构代为执行的是(36)。

  第38题    2018年下半年  
监理工程师刘工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方法对承建方开发过程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未发现任何问题,系统上线后,发现由于系统设计缺陷而导致无法满足实际应用要求。从风险角度,这种系统设计的风险属于(..

 
知识点讲解
· 承建单位
· 监理单位
· 建设单位
· 三方关系
· 项目管理
· 信息系统项目
 
        承建单位
        负责具体实施的承建方应该有自己的项目管理,监理方代表项目建设方对承建方提出的工程计划进行监督和协调,对一些关键点进行控制。这些关键点主要属于进度、资金及质量的范畴,但不能涉及管理细节。工程项目管理主要以承建方为主,并强调在项目中组织并制定相关计划。
        在一个大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承建方可能有多个,比如硬件提供商、软件开发商和系统集成商等。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专业化能促进生产效率和提高生产质量,故而承建方常常分解成一定的层次结构,如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从而使一部分人或企业专注于项目管理的科学化。
        从市场的角度看,总承包商既是买方又是卖方;从工程合同的角度来讲,他既要对建设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又要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商进行管理并履行义务,所有的主合同都会限定总承包商可以分包的最大范围。总承包商只能将某些具体的工程施工分包给分包商,但不能分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商不能期望通过分包逃避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作为分包商,一般情况下不与建设方直接发生合同关系。分包商只接受总承包商的统筹安排和调度,它只对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合同内规定的责任并履行规定的义务。
        如果总承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则应该赔偿分包商的经济损失;分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并造成建设方对总承包商的罚款或制裁,则分包商应该赔偿总承包商的损失。分包商是从总承包商处按分包合同索回其应得部分的,如果总承包商无力偿还债务,则分包商也同样蒙受损失,因此分包商的利益通常与总承包商的利益密切相关。
 
        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方服务于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的建设方与承建方。接受建设方委托后,监理方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监督者,所执行的原则是使工程承包合同成为“平等条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和工程款支付的签认者,所执行的原则是等价交换。因此监理方是为双方的利益服务的,而不仅仅为委托方服务。
        根据工程监理的深入程度不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分为如下三种。
        (1)咨询式监理。只解答用户方就企业信息化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其性质类似于业务咨询或方案咨询。这种方式费用最少,监理方的责任最轻,适合于对信息化有较好把握,并且技术力量较强的用户方采用。
        (2)里程碑式监理。将信息系统的建设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结束都设置一个里程碑,在里程碑到来时通知监理方进行审查或测试。一般来讲,这种方式比咨询式监理的费用要多,监理方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里程碑的确定需要承建方的参与,或者说监理合同的确立需要开发方的参与,否则就会因对里程碑的界定不同而引起纠纷。
        (3)全程式监理。一种复杂的监理方式,不但要求对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里程碑进行审查,还应该派相应人员全程跟踪并收集系统开发过程中的信息,不断评估承建方的开发质量和效果。这种方式费用最高,监理方的责任也最大,适合于那些对信息系统的开发不太了解且技术力量偏弱的用户采用。
        监理单位的主要作用如下。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以帮助建设单位更合理地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并合理且客观地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监理由独立的第三方依据相关技术标准来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这样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质量更能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监理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技术标准,遵循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对信息系统建设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即在确保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和投资。监理单位要帮助建设单位对工程有关方面控制进行再控制,对承建单位项目控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有许多问题存在争议,双方都希望由第三方在工程的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及维护等各个阶段的效果都给予公正、恰当且权威的评价,这就需要监理单位来协调和保障这些工作的顺利进行。
        (3)由于建设单位在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普遍存在缺乏人才和经验不足的问题,实践证明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对于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和建设水平是无益的。通过第三方的专业服务,帮助建设单位对项目实施控制,并对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都做出约束,是监理作用一个重要体现。
 
        建设单位
        建设方是建设项目的主要投资者,有时也是项目的最终使用者,是在工程建设阶段的全权代表,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如投资额度、工程质量、投入使用时间和使用寿命直接关系着建设方的切身利益。虽然承建方、监理方与建设方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但由于建设方是投资方,掌握着项目的最终资源——决定了其他方为从属地位,所以说建设方对工程项目管理起着主导性作用。建设方加强和改善对项目的管理是从根本上实现项目按质如期完成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作为项目管理集体中的主要负责人,建设方的作用是阐明本项目的目标并确认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组织协调参与各方为此目标而通力合作,在管理决策过程中做出决策。但在某些具体的项目管理事务中,建设方并不总是处于主要负责人的地位,还要作为裁判、支持者、服务员及督促员的角色。
 
        三方关系
        引进项目监理有利于信息系统工程成功。首先,项目监理人员熟悉信息技术,因此能向项目建设方提供所需要的知识。这使得建设方所缺乏的知识得到补偿,能够对承建方提出的信息系统工程方案进行评价和选择,从而改变在与承建方的对话中的不利地位。
        另外,监理方还直接和承建方对话,降低了因承建方的隐蔽行动而造成的“道德风险”。同时,监理方还能对建设方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进行监督,从而减少信息系统工程中因建设方的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项目监理方通过监理合同而获得项目建设方的授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承建方以及由其确定的分包商、供应商以及其他合作方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证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三方一法”,这个“法”就是项目管理方法。也就是说,每一方都要使用项目管理的方法来指导工作的开展,如下图所示。
        
        “三方一法”关系图
               建设单位
               建设方是建设项目的主要投资者,有时也是项目的最终使用者,是在工程建设阶段的全权代表,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如投资额度、工程质量、投入使用时间和使用寿命直接关系着建设方的切身利益。虽然承建方、监理方与建设方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但由于建设方是投资方,掌握着项目的最终资源——决定了其他方为从属地位,所以说建设方对工程项目管理起着主导性作用。建设方加强和改善对项目的管理是从根本上实现项目按质如期完成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作为项目管理集体中的主要负责人,建设方的作用是阐明本项目的目标并确认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组织协调参与各方为此目标而通力合作,在管理决策过程中做出决策。但在某些具体的项目管理事务中,建设方并不总是处于主要负责人的地位,还要作为裁判、支持者、服务员及督促员的角色。
               承建单位
               负责具体实施的承建方应该有自己的项目管理,监理方代表项目建设方对承建方提出的工程计划进行监督和协调,对一些关键点进行控制。这些关键点主要属于进度、资金及质量的范畴,但不能涉及管理细节。工程项目管理主要以承建方为主,并强调在项目中组织并制定相关计划。
               在一个大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承建方可能有多个,比如硬件提供商、软件开发商和系统集成商等。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专业化能促进生产效率和提高生产质量,故而承建方常常分解成一定的层次结构,如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从而使一部分人或企业专注于项目管理的科学化。
               从市场的角度看,总承包商既是买方又是卖方;从工程合同的角度来讲,他既要对建设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又要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商进行管理并履行义务,所有的主合同都会限定总承包商可以分包的最大范围。总承包商只能将某些具体的工程施工分包给分包商,但不能分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商不能期望通过分包逃避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作为分包商,一般情况下不与建设方直接发生合同关系。分包商只接受总承包商的统筹安排和调度,它只对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合同内规定的责任并履行规定的义务。
               如果总承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则应该赔偿分包商的经济损失;分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并造成建设方对总承包商的罚款或制裁,则分包商应该赔偿总承包商的损失。分包商是从总承包商处按分包合同索回其应得部分的,如果总承包商无力偿还债务,则分包商也同样蒙受损失,因此分包商的利益通常与总承包商的利益密切相关。
               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方服务于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的建设方与承建方。接受建设方委托后,监理方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监督者,所执行的原则是使工程承包合同成为“平等条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和工程款支付的签认者,所执行的原则是等价交换。因此监理方是为双方的利益服务的,而不仅仅为委托方服务。
               根据工程监理的深入程度不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分为如下三种。
               (1)咨询式监理。只解答用户方就企业信息化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其性质类似于业务咨询或方案咨询。这种方式费用最少,监理方的责任最轻,适合于对信息化有较好把握,并且技术力量较强的用户方采用。
               (2)里程碑式监理。将信息系统的建设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结束都设置一个里程碑,在里程碑到来时通知监理方进行审查或测试。一般来讲,这种方式比咨询式监理的费用要多,监理方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里程碑的确定需要承建方的参与,或者说监理合同的确立需要开发方的参与,否则就会因对里程碑的界定不同而引起纠纷。
               (3)全程式监理。一种复杂的监理方式,不但要求对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里程碑进行审查,还应该派相应人员全程跟踪并收集系统开发过程中的信息,不断评估承建方的开发质量和效果。这种方式费用最高,监理方的责任也最大,适合于那些对信息系统的开发不太了解且技术力量偏弱的用户采用。
               监理单位的主要作用如下。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以帮助建设单位更合理地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并合理且客观地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监理由独立的第三方依据相关技术标准来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这样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质量更能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监理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技术标准,遵循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对信息系统建设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即在确保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和投资。监理单位要帮助建设单位对工程有关方面控制进行再控制,对承建单位项目控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有许多问题存在争议,双方都希望由第三方在工程的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及维护等各个阶段的效果都给予公正、恰当且权威的评价,这就需要监理单位来协调和保障这些工作的顺利进行。
               (3)由于建设单位在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普遍存在缺乏人才和经验不足的问题,实践证明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对于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和建设水平是无益的。通过第三方的专业服务,帮助建设单位对项目实施控制,并对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都做出约束,是监理作用一个重要体现。
 
        项目管理
        构建嵌入式系统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尤其是涉及到很多人员共同长期工作的时候。为了使嵌入式项目开发获得成功,必须对系统开发项目的工作范围、花费的工作量(成本)、可能遇到的风险、进度的安排、要实现的任务、经历的里程碑以及需要的资源(人、硬/软件)等做到心中有数,而项目管理可以提供这些信息。项目管理的过程一般包括初启、计划、执行、监控、结项,项目管理的范围覆盖整个系统生命周期过程。
               管理范围
               有效的项目管理集中于4P,即人员(People)、产品(Product)、过程(Process)和项目(Project)。必须将人员组织起来以有效地完成产品构建工作;必须和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很好地沟通,以便了解产品的范围和需求;必须选择适合于人员和产品的过程;必须估算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从而制订项目计划。
               “人的因素”非常重要,在所有项目中,最关键的因素是人员,涉及项目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开发人员、客户和最终用户。人员能力成熟度模型(People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PCMM)针对人员定义了以下关键实践域:人员配备、沟通与协调、工作环境、业绩管理、培训、报酬、能力素质分析与开发、个人事业发展、工作组发展以及团队精神或企业文化培育等。PCMM成熟度达到较高水平的组织,更有可能实现有效的项目管理事件。
               在制订项目计划之前,首先确定产品的目标和范围,考虑可选的解决方案,识别技术和管理上的限制。如果没有这些信息,就无法进行合理(精确)的成本估算,也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适当的项目任务划分,更无法制定可管理的项目进度计划来给出意义明确的项目进展标志。确定产品的目标只是识别出产品的总体目标,而不用考虑如何实现这些目标。确定产品的范围是识别出产品的主要数据、功能和行为特性,并且应该用量化的方式界定这些特性。然后开始考虑备选解决方案,不讨论细节,使管理者与参与开发的人员根据特定的约束条件选择相对最佳的方案,约束条件有产品的交付期限、预算限制、可用人员、技术接口以及其他各种因素。
               开发过程提供了一个框架,一小部分框架活动适用于所有的项目,多种不同的任务集合使得框架活动适合于不同项目的特性和项目团队的需求。普适性活动(如质量管理、配置管理、测量等)覆盖了过程模型,独立于任何一个框架活动,且贯穿于整个过程之中。
               为了成功地管理项目,需要有计划、可控制,这样才能管理复杂的系统开发;需要了解可能会出现的各类问题以便加以避免。可以采用的方法有:
               (1)在正确的基础上开始工作。
               (2)保持动力。
               (3)跟踪进度。
               (4)做出正确的决策。
               (5)进行事后分析。
               成本估算
               系统开发成本估算主要指系统开发过程中所花费的工作量及相应的代价。为了使开发项目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而且不超过预算,成本预算和管理控制是关键。项目开发成本的估算主要靠分解和类推的手段进行。分解技术是将项目分解成一系列较小的、容易理解的问题进行估算。常用的分解技术有:基于问题的估算、基于代码行(LOC)估算、基于功能点(FP)的估算、基于过程的估算、基于用例的估算。选择或结合使用分解技术,进行成本估算。基本的成本估算方法有如下几种。
               (1)自顶向下估算方法。估算人员参照以前完成的项目所耗费的总成本(或总工作量)来推算将要开发的系统的总成本(或总工作量),然后把它们按阶段、步骤和工作单元进行分配。
               自顶向下估算方法的主要优点是对系统级工作的重视,所以估算中不会遗漏集成、配置管理等系统级事务的成本估算,且估算工作量小、速度快。其缺点是不清楚低级别上的技术性困难,而这些困难将会使成本上升。
               (2)自底向上估算方法。自底向上估算方法是将待开发的系统细分,分别估算每一个子任务所需要的开发工作量,然后将它们加起来,得到系统的总开发量。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对每一部分的估算工作交给负责该部分工作的人来做,所以估算较为准确。其缺点是缺少对各项子任务之间相互联系所需要工作量和与开发有关的系统级工作量的估算,因此预算往往偏低。
               (3)差别估算方法。差别估算方法是将开发项目与一个或多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进行比较,找出与某个相类似项目的若干不同之处,并估算每个不同之处对成本的影响,导出开发项目的总成本。该方法的优点是可以提高估算的准确度,缺点是不容易明确“差别”的界限。
               除以上方法外,还有许多方法,大致可分为三类:专家估算法、类推估算法和算式估算法。
               (1)专家估算法。该方法依靠一个或多个专家对要求的项目做出估算,其精确性取决于专家对估算项目的定性参数的了解和他们的经验。
               (2)类推估算法。在自顶向下的方法中,它是将估算项目的总体参数与类似项目进行直接比较得到结果;在自底向上方法中,类推是在两个具有相似条件的工作单元之间进行。
               (3)算式估算法。专家估算法和类推估算法的缺点在于它们依靠带有一定盲目性和主观性的猜测对项目进行估算。算式估算法则是企图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用于估算的方法有两种基本类型:由理论导出和由经验导出。
               典型的成本估算模型主要有动态多变量普特南(Putnam)模型和层次结构的结构性成本模型(Constructive Cost Model,COCOMO)的升级模型COCOMOII等。普特南模型基于软件方程,它假设在软件开发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有特定的工作量分布。COCOMOII模型层次结构中有三种不同的估算选择:对象点、功能点和源代码行。
               风险分析
               新的系统建立时,总是存在某些不确定性。例如,用户要求是否能确切地被理解?在项目最后结束之前要求实现的功能能否建立?是否存在目前仍未发现的技术难题?在项目出现严重延期时是否会发生一些变更?等等。风险是潜在的,需要识别、评估发生的概率、估算其影响、并制定实际发生时的应急计划。
               风险分析在项目管理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当在软件工程的环境中考虑风险时,主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关心未来。风险是否会导致项目失败;二是关心变化。用户需求、开发技术、目标机器以及所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实体会发生什么变化;三是必须解决需要做出选择的问题,即应当采用什么方法和工具,应当配备多少人力,在质量上强调到什么程度才满足要求等。
               风险分析实际上是贯穿软件工程中的一系列风险管理步骤,其中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管理策略、风险解决和风险监控。
               进度管理
               进度安排包括把一个项目所有的工作分解为若干个独立的活动,并描述这些活动之间的依赖关系,估算完成这些活动所需的工作量,分配人力和其他资源,制定进度时序。进度的合理安排是如期完成软件项目的重要保证,也是合理分配资源的重要依据,因此进度安排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两种安排软件开发项目进度的方式:
               (1)系统最终交付日期已经确定,系统开发部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2)系统最终交付日期只确定了大致的年限,最后交付日期由软件开发部门确定。
               进度安排的常用图形描述方法有Gantt图(甘特图)和PERT(Program Evaluation&Review Technique,项目计划评审技术)图。
               (1)Gantt图。Gantt图中横坐标表示时间(如时、天、周、月、年等),纵坐标表示任务,图中的水平线段表示一个任务的进度安排,线段的起点和终点对应在横坐标上的时间分别表示该任务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线段的长度表示完成该任务所持续的时间。当日历中同一时段中存在多个水平条时,表示任务之间的并发。下图所示的Gantt图描述了三个任务的进度安排。该图表示:任务1首先开始,完成它需要12周时间;任务2在2周后开始,完成它需要18周;任务3在12周后开始,完成它需要10周。
               
               Gantt图实例
               Gantt图能清晰地描述每个任务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任务的进展情况以及各个任务之间的并行性;但是它不能清晰地反映出各任务之间的依赖关系,难以确定整个项目的关键所在,也不能反映计划中有潜力的部分。
               (2)PERT图。PERT图是一个有向图,其基本符号如下图所示。
               
               PERT图的基本符号
               PERT图中的有向弧表示任务,可以标上完成该任务所需的时间,图中的结点表示流入结点的任务已结束,并开始流出结点的任务,这里把结点称为事件。只有当流入该结点的所有任务都结束时,结点所表示的事件才出现,流出结点的任务才可以开始。事件本身不消耗时间和资源,它仅表示某个时间点。每个事件有一个事件号及出现该事件的最早时刻和最迟时刻。最早时刻表示在此时刻之前从该事件出发的任务不可能开始;最迟时刻表示从该事件出发的任务必须在此时刻之前开始,否则整个工程就不能如期完成。每个任务还可以有一个松弛时间(slack time),表示在不影响整个工期的前提下,完成该任务有多少机动时间。为了表示任务间的关系,图中还可以加入一些空任务(用虚线有向弧表示),完成空任务的时间为0。
               PERT图的一个实例如下图所示,该图所表示的工程可分为12个任务,事件号1表示工程开始,事件号11表示工程结束(完成所有任务需要23个时间单位)。松弛时间为0的任务构成了完成整个工程的关键任务,其事件流为1→2→3→4→6→8→10→11,也就是说,这些任务不能拖延,否则整个工程就不能在23个时间单位内完成。
               
               PERT图示例
               PERT图不仅给出了每个任务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完成该任务所需的时间,还给出了任务之间的关系,即哪些任务完成后才能开始另外一些任务,还可以找出如期完成整个工程的关键任务。任务的松弛时间则反映了完成任务时可以推迟其开始时间或延长其所需完成的时间。PERT图不能反映任务之间的并行关系。
 
        信息系统项目
               项目的基本概念
               什么是项目?简单地说,安排一场演出、开发一种新产品、建一幢大房子都可以被称为一个项目。所谓项目,简单地说,就是在既定的资源和要求的约束下,为实现某种目的而相互联系的一次性工作任务。这个定义包括三层意思:一定的资源约束、一定的目标、一次性任务。这里的资源包括时间资源、经费资源、人力资源等。
               对项目的概念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我们来看一下项目的基本特征。
                      明确的目标
                      项目是一种有着明确目标——一种期望的产品或希望得到的服务的一次性活动。这里的目标包括几个方面。
                      (1)时间目标如在规定的时段内或规定的时间点之前完成。
                      (2)成果目标如提供某种规定的产品、服务或其他成果。
                      (3)其他需满足的要求包括必须满足的要求和应尽量满足的要求。
                      目标允许有一个变动的幅度,也就是可以修改的。不过一旦项目目标发生实质性变化,它就不再是原来的项目了,而将产生一个新的项目。
                      独特的性质
                      每一个项目都是唯一的、独特的。或者项目的成果与其他项目不同;或者项目的成果与其他项目类似,然而其时间和地点,内部和外部的环境,自然和社会条件有别于其他项目,总之项目总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两个项目是完全相同的。项目没有可以完全照搬的先例,也不会有完全相同的复制。
                      有限的生命周期
                      项目有具体的时间计划,它有一个开始时间和目标必须实现的截止日期。虽然不同项目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具体阶段,不过,大多数项目的生命周期都可以划分为启动、规划、实施、结尾4个阶段。
                      特定的委托人
                      它既是项目结果的需求者,也是项目实施的资金提供者。他可能是一个人,或一个组织;委托人可能是企业外部的,被称作外部客户,也可能是企业内部的,比如企业内的别的部门,被称作内部客户。不管是外部客户还是内部客户,都是项目的委托人或项目成果的使用者。
                      实施的一次性
                      一次性是项目与其他常规运作的最大区别。项目有确定的起点和终点,项目不能重复。
                      组织的临时性和开放性
                      项目开始时要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其人数、成员、职责在不断变化。某些成员是借调来的,项目终结时团队要解散,人员要转移。参与项目的组织往往有多个,甚至几十个或更多。他们通过协议或合同以及其他的社会关系结合到一起,在项目的不同时段以不同的程度介入项目活动。可以说,项目组织没有严格的边界,是有弹性的、模糊的、开放的。这一点与一般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很不一样。
                      项目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
                      项目以所需的时间估计、成本估计、各种资源的有效性为项目计划的假定条件,这种假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为项目的实现带来一定的风险。项目是一次性任务,做坏了没有机会重来。项目必须保证成功,因此必须精心设计、精心制作和精心控制,以达到预期目标。
                      结果的不可逆转性
                      不论结果如何,项目结束了,结果也就确定了。
               信息系统项目的概念
               通过上一节对项目的介绍,我们知道信息系统的建设也是一类项目。因为信息系统的建设符合项目的定义。我们知道,项目的定义中包含三层意思:一定的资源约束、一定的目标、一次性任务。首先,信息系统的建设是一次性的任务,有明确的任务范围和质量要求,有时间和进度的要求,有经费和资源的限制。因此,信息系统的建设是一类项目的建设过程。
               信息系统项目除了具有项目的特征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特点。
                      信息系统项目的目标不精确、任务边界模糊,质量要求主要由项目团队定义
                      在信息系统开发初期,项目团队调研时,客户只能提出一些初步的功能要求,提不出确切的需求。信息系统项目的任务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组所做的系统规划和需求分析。另外,因为大部分客户方都不是从事信息技术的人员,对信息技术的各种性能指标并不熟悉,所以,信息系统项目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也更多地由项目组定义,客户则尽可能地进行审查。为了更好地定义或审查信息系统项目的任务范围和质量要求,客户方可以聘请第三方的信息系统监理或咨询机构来监督项目的实施情况。
                      在信息系统项目开发过程中,客户的需求不断被激发,不断地被进一步明确,或者客户需求随项目进展而变化,从而导致项目进度、费用等计划的不断更改
                      尽管已经做好了系统规划、可行性研究,签订了较明确的技术合同,然而随着项目的进展,客户的需求不断地被激发,被进一步明确,导致程序、界面以及相关文档需要经常被修改。而且在修改过程中又可能产生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很可能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后才会被发现。这就要求项目经理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不断监控和调整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尤其注重项目的变更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是智力密集、劳动密集型项目,受人力资源影响最大,项目成员的结构、责任心、能力和稳定性对信息系统项目的质量以及是否成功有决定性的影响
                      信息系统项目工作的技术性很强,需要大量高强度的脑力劳动。尽管近年来信息系统辅助开发工具的应用越来越多,但是项目各阶段还是渗透了大量的手工劳动。这些劳动十分细致、复杂和容易出错,因而信息系统项目既是智力密集型项目,又是劳动密集型项目。并且,由于信息系统开发的核心成果——应用软件是不可见的逻辑实体,如果人员发生流动,对于没有深入掌握软件知识或缺乏信息系统开发实践经验的人来说,很难在短时间里做到无缝地承接信息系统的后续开发工作。
                      另外,信息系统的开发是项目团队整体的工作,为了高质量的完成项目,要充分发掘项目成员的才能和创新精神,不仅要求他们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还要求他们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责任心,尤其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项目经理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也应该注重项目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要将人力放到与进度和成本一样高的地位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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