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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 上午试卷 综合知识
第 31 题
知识点 监理单位   监理活动  
章/节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依据  
 
 
监理工作程序的正确顺序是:( )。
①选择监理单位 ②签订监理合同 ③编制监理计划
④组建监理项目组 ⑤三方会议 ⑥实施监理业务
 
  A.  ①②④③⑤⑥
 
  B.  ①②③⑤④⑥
 
  C.  ①②③④⑤⑥
 
  D.  ①②⑤④③⑥
 
 




 
 
相关试题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第37题    2019年下半年  
( )不属于监理单位的行为准则。

  第65题    2009年上半年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根据(65)开展监理活动。

  第25题    2014年下半年  
某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建单位设计方案有较大的问题,于是私下找外单位资深专业人士就该设计方案进行讨论。该行为违反的监理行为准则是(25)。

 
知识点讲解
· 监理单位
· 监理活动
 
        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方服务于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的建设方与承建方。接受建设方委托后,监理方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监督者,所执行的原则是使工程承包合同成为“平等条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和工程款支付的签认者,所执行的原则是等价交换。因此监理方是为双方的利益服务的,而不仅仅为委托方服务。
        根据工程监理的深入程度不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分为如下三种。
        (1)咨询式监理。只解答用户方就企业信息化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其性质类似于业务咨询或方案咨询。这种方式费用最少,监理方的责任最轻,适合于对信息化有较好把握,并且技术力量较强的用户方采用。
        (2)里程碑式监理。将信息系统的建设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结束都设置一个里程碑,在里程碑到来时通知监理方进行审查或测试。一般来讲,这种方式比咨询式监理的费用要多,监理方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里程碑的确定需要承建方的参与,或者说监理合同的确立需要开发方的参与,否则就会因对里程碑的界定不同而引起纠纷。
        (3)全程式监理。一种复杂的监理方式,不但要求对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里程碑进行审查,还应该派相应人员全程跟踪并收集系统开发过程中的信息,不断评估承建方的开发质量和效果。这种方式费用最高,监理方的责任也最大,适合于那些对信息系统的开发不太了解且技术力量偏弱的用户采用。
        监理单位的主要作用如下。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以帮助建设单位更合理地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并合理且客观地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监理由独立的第三方依据相关技术标准来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这样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质量更能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监理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技术标准,遵循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对信息系统建设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即在确保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和投资。监理单位要帮助建设单位对工程有关方面控制进行再控制,对承建单位项目控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有许多问题存在争议,双方都希望由第三方在工程的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及维护等各个阶段的效果都给予公正、恰当且权威的评价,这就需要监理单位来协调和保障这些工作的顺利进行。
        (3)由于建设单位在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普遍存在缺乏人才和经验不足的问题,实践证明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对于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和建设水平是无益的。通过第三方的专业服务,帮助建设单位对项目实施控制,并对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都做出约束,是监理作用一个重要体现。
 
        监理活动
        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纪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可以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监理单位承担,也可以采用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承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合同内容包括:
        (1)监理业务内容。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监理费用的计取和支付方式。
        (4)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办法。
        (5)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监理费用计取标准应当结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特点,由双方协商确定。信息系统工程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机构。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2)编制监理计划,并与建设单位协商确认。
        (3)编制工程阶段监理细则。
        (4)实施监理。
        (5)参与工程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
        (6)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最终监理档案资料。
        实施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所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机构、监理内容书面通知承建单位。承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资料,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方便。监理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应当依据监理合同相关条款协商解决,或者依法进行仲裁,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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