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讲解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知识路径: >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知识 > 质量控制 > 
被考次数:3次
被考频率: 中频率
总体答错率: 37%
知识难度系数:
考试要求: 掌握     
相关知识点:3个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
        (1)事故发生后,承建单位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随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3)承建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工程师。
        (4)若为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其他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视情况定期或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5)总监理工程师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抄送有关各方。
        (6)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缺陷)隐患未清除,则不发复工令,或者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恢复施工,下达进行处理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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