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智能真题库 > 历年试卷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2017年下半年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上午试卷 综合知识
  第3题      
  知识点:   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   公有云   生命周期   投标
  关键词:   采购   生命周期   项目经理   信息系统      招投标   投标        章/节:   信息系统及其技术和开发方法       

 
某大型种植企业今年要建设一个构建在公有云上的企业招投标信息系统,项目经理称现在正在进行软件采购,按照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5阶段划分法,当前处于( )阶段。
 
 
  A.  系统规划
 
  B.  系统分析
 
  C.  系统设计
 
  D.  系统实施
 
 
 

 
  第1题    2010年上半年  
   16%
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大致可分成4个阶段,即系统规划阶段、系统开发阶段、系统运行与维护阶段、系统更新阶段。其中以制定出信息系统..
  第23题    2019年上半年  
   60%
在信息系统生命周期中,首先要进行信息系统规划,之后开展系统分析工作,( )不属于系统规划阶段的工作。
  第3题    2019年上半年  
   40%
在信息系统生命周期中,开发阶段不包括( )。
   知识点讲解    
   · 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    · 公有云    · 生命周期    · 投标
 
       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
        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可以分为4个阶段:形成(立项)、开发、运维、消亡。4个阶段的内容分别如下:
        .形成(立项)阶段:即概念阶段或需求阶段,包括概念形成过程和需求分析过程。
        .开发阶段:可分为总体规划、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施及系统验收阶段。
        .运维阶段:信息系统通过验收,正式移交给用户以后,就进入运维阶段。
        .消亡阶段:信息系统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运行下去,应当在信息系统建设的初期就注意系统消亡的条件和时机,以及由此而花费的成本。
        根据信息系统生命周期的概念,一般可将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5个阶段,即总体规划阶段、系统分析阶段、系统设计阶段、系统实施阶段、系统运行和评价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明确的任务,任务完成后都将交付给下一阶段一定规格的文档,作为下一阶段开发的依据。这种开发过程在直观上就像一级一级的瀑布,所以系统开发生命周期也称为“瀑布模型”。如下图所示。
        
        信息系统的开发生命周期
        系统开发生命周期中各阶段工作量可用下图表示,从图中可以看出,系统实施阶段所需工作量最大。
        
        系统开发生命周期中各阶段工作量
        各阶段目标及其主要工作内容:
        1.总体规划阶段
        总体规划的作用可以分成以下几点:
        .指明组织中建立信息系统的范围和目标。
        .指导信息系统开发。
        .合理分配和利用各种资源。
        .通过规划过程找出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
        .信息系统的开发范围和目标。
        .信息系统开发的约束条件。
        .组织及其管理的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
        .信息系统的总体结构。
        .信息系统建设计划。
        .相关的信息技术发展预测等。
        2.系统分析阶段
        系统分析阶段的目标是为系统设计阶段提供系统的逻辑模型,系统设计阶段再根据这个逻辑模型进行物理方案的设计。
        系统分析阶段的内容包括组织结构及功能分析、业务流程分析、数据及数据流程分析、用户需求分析、新系统方案等。
        3.系统设计阶段
        系统设计阶段则是根据系统分析的结果,设计一套与改进后的管理体制及管理手段相适应的新的信息系统,为系统实施阶段的程序设计、调试提供依据。
        系统设计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新系统总体结构设计、代码设计、数据库设计、输入输出设计、处理流程及模块功能设计、安全控制点设计等。
        4.系统实施阶段
        系统实施阶段是将系统设计阶段的结果在计算机上实现。将原来文字的设计方案转换成实际可执行的软件系统。
        系统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
        .按总体设计方案购置和安装计算机网络系统。
        .软件准备。
        .人力培训。
        .数据准备。
        .投入切换和试运行。
        5.系统运行和评价阶段
        信息系统在实施阶段结束之后,就进入到系统运行和评价阶段。只要系统正式运行,系统的维护工作就将伴随着信息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维护工作主要是对应用系统、数据、代码,以及硬件和网络设备进行维护。针对软件维护的不同性质,系统维护可以划分成4种类型:纠错性维护、适应性维护、完善性维护和预防性维护。
        .纠错性维护:指改正在系统开发阶段已发生而系统测试阶段尚未发现的错误。
        .适应性维护:指使应用软件适应信息技术变化和管理需求变化而进行的修改。
        .完善性维护:是为扩充功能和改善性能而进行的修改,主要是指对已有的软件系统增加一些在系统分析和设计阶段中没有规定的功能与性能特征。
        .预防性维护:是为了改进应用软件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为了适应未来的软硬件环境的变化,而主动增加的预防性的新功能,以使应用系统适应各类变化而不被淘汰。
        当系统运行一段时间之后,随着对系统应用的不断深入和应用环境的发展变化,有必要对系统进行评价。系统评价的目的是检查系统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是否满足用户要求和系统的各种资源利用效率,提出系统改进和发展方向。系统的评价主要针对两个方面,即系统的性能指标和经济指标。具体地说,就是对系统运行效率、系统运行及维护的费用、系统可靠性、系统的输入输出、系统内信息反馈情况和系统运行平台等进行评价。
 
       公有云
        云的基础设施一般是被一个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所拥有,该组织将云计算服务销售给公众,公有云通常在远离客户建筑物的地方托管(一般为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建立的数据中心),可实现灵活的扩展,提供一种降低客户风险和成本的方法。
 
       生命周期
        IT服务生命周期由规划设计(Planning&Design)、部署实施(Implementing)、服务运营(Operation)、持续改进(Improvement)和监督管理(Supervision)5个阶段组成,简称“PIOIS”。
        (1)规划设计:从客户业务战略出发,以需求为中心,参照ITSS对IT服务进行全面系统的战略规划和设计,为IT服务的部署实施做好准备,以确保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IT服务。
        (2)部署实施:在规划设计基础上,依据ITSS建立管理体系、部署专用工具及服务解决方案。
        (3)服务运营:根据IT服务部署情况,依据ITSS,采用过程方法,全面管理基础设施、服务流程、人员和业务连续性,实现业务运营与IT服务运营的全面融合。
        (4)持续改进:根据IT服务运营的实际情况,定期评审IT服务满足业务运营的情况,以及IT服务本身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策略和方案,并对IT服务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和部署实施,以提高IT服务质量。
        (5)监督管理:本阶段主要依据ITSS对IT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对IT服务供方的服务过程、交付结果实施监督和绩效评估。
 
       投标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则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两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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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在手机中做本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