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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2)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保护期满,除开发者身份权以外,其他权利终止。一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超出保护期后,软件进入公有领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单位终止或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公民死亡且均无合法继承人的,除开发者身份权以外,该软件的其他权利进入公有领域。软件进入公有领域后成为社会公共财富,公众可无偿使用。
        3)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
        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公民合作开发的软件,除另有协议外,其软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者与受委托者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如无书面协议或者在协议中未做明确约定,其著作权属于受委托者。
        由上级单位或者政府部门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如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接受任务的单位。
        公民在单位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如是执行本职工作的结果,即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或者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则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该单位。
        公民所开发的软件如不是执行本职工作的结果,并与开发者在单位中从事的工作内容无直接联系,同时又未使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则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开发者自己。
        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合法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被继承人享有的软件著作权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但继承不改变该软件权利的保护期。
        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发生变更后,由合法的继承单位享有该软件的各项权利。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发生变更,不改变该软件权利的保护期。
        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的著作权人或者其受让者有权许可他人行使使用权。但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享有者,可以把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转让给他人。软件权利的转让应当根据我国有关法规以签订、执行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4)软件合法持有者的权利
        合法持有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公民,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享有下列权利。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
        (2)为了存档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一旦持有者丧失对该软件的合法持有权时,这些备份复制品必须全部销毁。
        (3)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除另有协议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文本。
        另外,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的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使用时应当说明该软件的名称、开发者,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依本条例所享有的其他各项权利。但该复制品使用完毕后应当妥善保管、收回或者销毁,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者向他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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