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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面向对象编程技术的一块基石,因为它允许创建分等级层次的类。运用继承,用户能够创建一个通用类,它定义了一系列相关项目的一般特性。该类可以被更具体的类继承,每个具体的类都增加一些自己特有的东西。在Java术语中,被继承的类叫超类(superclass),继承超类的类叫子类(subclass)。因此,子类是超类的一个专门用途的版本,它继承了超类定义的所有实例变量和方法,并且为它自己增添了独特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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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一个类,只要用extends关键字把一个类的定义合并到另一个中就可以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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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B包括它的超类A中的所有成员。类B的对象可以调用showij()方法。i和j可以被直接引用,就像它们是B的一部分。尽管A是B的超类,它也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类。作为一个子类的超类并不意味着超类不能被自己使用。而且一个子类可以是另一个类的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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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Java不支持多超类的继承(这与C++不同,在C++中,用户可以继承多个基础类)。用户可以按照规定创建一个继承的层次。在该层次中,一个子类成为另一个子类的超类。然而,没有类可以成为它自己的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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