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  知识点  标题检索     全文检索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第二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第三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第四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业务专门需求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第五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业务特殊安全需求进行保护。国家指定专门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GB 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T 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参照《GB/T 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200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2—2006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3—2006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28-2007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安全技术要求》《GA/T 671—2006信息安全技术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等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该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系列标准的核心,是施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该标准规定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即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
 
 相关知识点:
 
软考在线指南
优惠劵及余额
在线支付
修改密码
下载及使用
购买流程
取消订单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旗下网站群
高级资格科目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系统分析师
系统架构设计师 网络规划设计师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初级资格科目
程序员 网络管理员
信息处理技术员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中级资格科目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网络工程师
软件设计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软件评测师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电子商务设计师
信息安全工程师
 

本网站所有产品设计(包括造型,颜色,图案,观感,文字,产品,内容),功能及其展示形式,均已受版权或产权保护。
任何公司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部分或全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或由会员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9:00-20:00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商务合作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service@rkpass.cn


京B2-20210865 | 京ICP备20200400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2051号 | 营业执照 | Copyright ©2000-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软考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