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路径: >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 系统集成常用技术标准 > 电子机房规范 >
|
相关知识点:8个
|
|
|
|
|
|
.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
|
|
.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
|
|
.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m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出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局部可为0.8m。
|
|
|
.主机房净高应根据机柜高度及通风要求确定,且不宜小于2.6m。
|
|
|
.入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
|
|
.主机房宜设置单独出入口,当与其他功能用房共用出入口时,应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另外,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宜设门厅、休息室、值班室和更衣间,更衣间使用面积应按最大班人数的每人1~3 m2计算。
|
|
|
.面积大于100 m2的主机房,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面积不大于100 m2的主机房,可设一个安全出口,并可通过其他相临房间的门进行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
|
|
|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照明线路宜穿钢管暗敷或在吊顶内穿钢管明敷。
|
|
|
.A级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主机房不宜设置外窗。当主机房设有外窗时,应采用双层固定窗,并应有良好的气密性,不间断电源系统的电池室设有外窗时,应避免阳光直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