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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4部分:数据中心规范》SJ/T11564.4-2015通过例行操作、响应支持、优化改善、调研评估四种服务类型对数据中心运维对象提供服务,以保证数据中心连续、稳定、高效及安全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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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定义了数据中心运维服务对象与服务类型、运维服务策略、运维服务内容及服务报告,为数据中心运维服务提供标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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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根据数据中心的特点,数据中心的服务对象分为机房基础设施、网络及网络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软件、数据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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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内容:包括例行操作、响应支持、优化改善和咨询评估四类服务作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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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供方应采取适当的手段确保提供满足SLA时间指标要求的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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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供方应建立适当的服务管理过程、服务活动指导文件或实施规则,以保证服务过程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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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服务的供、需双方应采取各种安全手段或措施,有效控制数据中心运维服务的各个环节,保护数据中心运维服务中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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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用:供方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按服务协议提供长期、持续的优质服务,保持服务对象符合SLA的可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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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定义的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机房基础设施、网络及网络设备、服务器及存储、数据库、中间件、数据、应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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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活动包括例行操作、响应支持、优化改善和咨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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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服务实施中,供方应按要求进行服务报告编制、提交。服务报告通常分为常规报告、事件报告和专题报告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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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方管理供方的数据中心运行维护服务交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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