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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28827.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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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3部分:应急响应规范》GB/T28827.3-2012规定了应急响应的基本过程和管理方法,包括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和总结改进等内容。
        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将运行维护服务中应急响应过程划分为四个主要阶段: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和总结改进。
        应急响应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如下。
        (1)应急准备阶段的工作包括:组建应急响应组织,确定应急响应制度,系统性识别运行维护服务对象及运行维护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定义应急事件级别,制定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
        (2)监测与预警阶段的工作包括: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应急事件并有效预警,进行核实和评估,以规定的策略和程序启动预案,并保持对应急事件的跟踪。
        (3)应急处置阶段的工作包括:采取必要的应急调度手段,基于预案开展故障排查与诊断,对故障进行有效、快速的处理与恢复,及时通报应急事件,提供持续性服务保障,进行结果评价,关闭事件。
        (4)总结改进阶段的工作包括:对应急事件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分析,持续改进应急工作,完善信息系统。
        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应将信息系统所支撑业务的数据采集、使用和管理纳入应急响应过程中。在应急准备阶段,结合业务领域突发事件级别和运维活动中的应急事件级别,制定总体应急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在监测与预警阶段,从运行维护对象和数据两个角度开展监测预警。在应急处置阶段,根据业务数据变化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在总结改进阶段,也应该对业务数据采集、使用和管理体系进行完善。
        在上述四个阶段中,每个阶段都包括若干重点任务,这些任务覆盖了日常工作、故障响应和重点时段保障等不同类型的活动。下表描述了不同类型活动与重点任务的基本对应关系。
        
        不同类型活动与重点任务的基本对应关系
        本标准适用于:
        (1)指导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生产经营等领域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中的应急响应实施和管理。
        (2)组织为满足应急响应实施需要而开展的信息系统完善和升级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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